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先秦爵制,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秦以后的爵制,与先秦爵制的性质有所不同。爵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
明代异姓封爵,明初一循元代旧制。洪武三年,定封爵之制,分公、侯、伯三等,罢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还有宦官子弟与少数民族首领。
清代爵位名称、等级设置又有新变化。有宗室封爵,外藩蒙古封爵,满洲、蒙古、汉军及汉人封爵之分。爵位为世袭,故又称世爵。封爵都登载于皇册,十年奏修一次。每年十二月,由宗人府、吏部派员在保和殿将一年封、袭爵人数增登于皇册,存者朱书,故者墨书。满洲、蒙古、汉军、汉人世爵及外藩蒙古世爵由吏部增注,宗室王公及觉罗皇册,则由宗人府增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