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理科和文科,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
文科中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政治、历史、地理,每科100分,共750分;理科中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100分,共750分。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省市区因考试制度的不同考试时间为3天即6月7日至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