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材料主要有以下三种:
1、起诉状:每份起诉状有原告的亲笔签名或盖章,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的法律文件复件。
3、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为了证明目的而提供的各种材料,证据材料要成为诉讼证据。需要经过质证和法庭的审核、认定,只有符合证据条件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证据加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