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14部门法可以归纳划分为三类:
1、理论法: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职业道德、三国法,以理解为主;
2、法条法:宪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仲裁法,以识记为主;
3、理论与法条并重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理解和识记并重;
司法考试主要是刑诉、民诉、行政法为主干知识考点;
考试分4卷进行:
试卷一考察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考察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考察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试卷四考察科目为主观综合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