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176条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第176条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导读《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民法总则第176条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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