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条件相当的,如果孩子长期跟随某一方生活或者跟随哪一方父母生活,可以作为优先获得抚养权的条件,还要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自己的意愿,孩子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可以优先考虑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