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车的时间,是企业或个人去年审时就提前选定的月份,交警车管部门按照每天的满负荷工作量安排审验车辆数量、规定具体时间。假如错过审车的日期,可在当月向交警大队车管分所提出补审要求,一般情况下都会得到补审。错过月份只能办理复审手续。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