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办规则。客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前,应接受中国工商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产品适合度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之一且产品适合度评估结果为适合”的,方可申请开办。
2、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客户实时买入开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其资金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资金(买入开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同时在交易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客户实时卖出平仓,中国工商银行将从其交易账户中扣减相应的账户贵金属数量,同时在其资金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资金(卖出平仓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实时交易实行成交价格确认机制,即客户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反馈拟成交价格,如客户未在有效时间内确认或市场波动较大,则该价格失效,客户须重新提交交易申请指令。
3、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客户卖出开仓账户贵金属前,应从资金账户划转足额资金至相应币种的保证金账户同一交易币种下,当客户卖出开仓某一品种账户贵金属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大于该品种账户贵金属当前银行卖出价乘以卖出该品种账户贵金属数量所得金额时,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盈利;反之,该品种账户贵金属为账面亏损。当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所有品种账户贵金属账面浮动盈亏之和为正时,客户账户贵金属合计账面盈利;反之,客户账户贵金属合计账面亏损。
4、交易成交结算。客户实时、挂单、转换及定投交易成交后,中国工商银行将及时为客户办理资金及账户贵金属余额的结算。结算完成后,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交易账户中的账户贵金属余额以及保证金账户中已解冻资金可即时使用。
5、业务停办结算。因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突发事件等各类情形造成账户贵金属产品全部或部分交易品种关停的,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告,并按照通告事项为客户办理结算。
6、账户注销。账户注销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某一地区不再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对在该地区开立的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进行注销的行为。客户进行账户注销前,须撤销本地区所有挂单指令,取消所有定制的定投计划,并平仓本地区交易账户所有余额,同时将保证金账户中的所有资金转至资金账户,如保证金账户中有欠款的,应当补齐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