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律七
这个定理是个潜在因素,适用于很多人,就是大肆宣扬自己跟对方有多么多么幸福的人,比如各种两人的相爱自拍贴在豆瓣FB校内微博TWITTER之类的媒体上的人,必分。因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两个人都懂的,不需要人们来围观的。
这个问题我跟一些人又讨论了一下,LZ最后认为放两人的合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把幸福跟朋友分享一下也挺好的。多数恋爱的人和失恋的人都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我问了一个FB上很多合照的男孩,他的解释是:我为我的女朋友骄傲,我想让朋友们看到我的女朋友有多棒。
所以,我觉得这条应该是:隔几天就放一堆合影,隔几天就放一堆合影的,一方或者双方除了恋爱,就没什么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干的,必分。
定律八
两人分手,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另一方会立刻有把他/她夺回来的冲动,即使心里明白自己跟他/她并不合适。
延伸定律:如果你想让前男友回头,哭着求他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正确方法是赶紧找个牛逼的新男友(不一定是新男友,新的约会对象也行,关键是质量要好),在前男友面前显得得瑟又开心,前男友立马哭着求你回头了。
定律九
如果一个人的交往名单中除了极品,就是傻逼,那么这个人不是极品,就是傻逼。
定律十
有时候我们去伤害一个我们爱的人,并不是因为我们真的想伤害他们,只是为了向自己证明他们还在乎。如果你并不是要证明什么,而是真心想伤害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觉得他们做什么都伤害不到你。简而言之就是让他们觉得你根本不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