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刷卡金是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浦发信用卡持卡人赠与的一种奖励权益(计入主卡持卡人账户),可在指定的有效期限内抵扣其使用浦发信用卡(包括主卡或其附属卡)发生的新增相关交易的交易本金。
2、红包内刷卡金有效期为自用户开启红包日起60天内。刷卡金须在其有效期限内使用,超过有效期限仍有剩余的,将自动作废。
3、刷卡金将于新增相关交易发生且入账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抵扣交易本金金额,持卡人仍需对未抵扣的本金金额进行还款。
4、如持卡人的同一浦发信用卡项下有多项刷卡金,该多项刷卡金可累计用于同一项交易的交易本金抵扣,且将优先使用有效期限较近的刷卡金。刷卡金不得兑现、转让,不影响卡片的信用额度、可用额度、账户余额等,且仅用于抵扣交易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和分期交易),不得用于抵扣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滞纳金等)和已到期应还款额。
5、刷卡金余额及抵扣明细查询请登录浦发信用卡中心网站在线账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