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实践如下:
1、考生签字确认是驾驶证考试的一项正常程序,考生应予以配合。在对成绩有异议时,可通过正常程序进行反映,驾驶证考试中心进行核实确认。
2、考生拒不签字,将影响下一考试科目的进行。由于目前驾驶证考试的有效期为3年,因此考生应按照考官要求对考试成绩单进行签字确认。
3、考试合格的,签字确认后可以预约下一阶段考试,直至完成全部科目申请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签字确认后,缴纳补考费后在十天后可重新预约参加本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