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