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
企业清算的主要程序有:
1、企业宣告解散、破产,即企业终止之日起,就应当立即成立清算机构。
2、清算机构成立后,就应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具体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
3、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机构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送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