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异地迁移具体流程如下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其他省或中央有关部门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
2、需提供资料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
3、调转程序: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存备查。
4、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调出本地请与调入方财政部门联系,是否同意接收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出与迁入办理流程文章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出与迁入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