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申诉与控告的区别在于以下三点: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
2、提出的时间不同。
3、针对的对象不同。
但是,刑事诉讼中的申诉和控告的形式都可以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且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只能提起一次申诉,并且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545条,“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上诉、申诉、申请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有困难的,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制作笔录或者记录在案,并向口述人宣读或者交其阅读。
《刑事诉讼法》第109条,“控告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控告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签名或盖章。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控告人:控告应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提出控告的形式没有限制,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