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交换流程如下:
1、互换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兑换申请审批书。
2、互换双方持填写后的兑换申请审批书及其它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现场勘查评估时互换双方本人须到场)
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到财政局窗口交纳契税。
5、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交换使用权房需提交材料包括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房产交换的种类:
1、使用权房屋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产权人是否同意,其次,超面积或明显收益一方按自愿协商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分清所有权性质。使用权需变更一方到该房屋所有权人处申请变更,并需经该所有权人同意才能成交。
3、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在这里关键是掌握交换价值对等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