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遗嘱的效力是: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4、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里口头遗嘱;
5、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