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一般市级司法局下设司法鉴定中心。
伤残程度鉴定的临床法医鉴定项目有: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十级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和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一条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