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一般行为,没有造成伤害,可以向上级公安局的党委、政治部、纪委、局长实名投诉或控告,他们会给投诉人调查处理结果并反馈情况。
如果造成了伤害,有损害后果则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报案,要求立案处理。还可以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反映情况,请求党委或政法委的督办或干预,也可以向上级党委或政法委反映情况。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