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义务:
(一)注意义务:
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
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
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
4、董事负有勤勉的义务。《公司法》对勤勉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我国对董事履行注意义务的判断,以普遍谨慎、勤勉之人在同一类公司,同一类职务,同一类情形下所具有的注意程度、经验、技能和知识水平为判断标准。
(二)忠实义务:董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