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一方针主要有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这是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德、智、体全面发展将促进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