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
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是合同实践的常态。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合同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分的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这就确定了无名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