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英语四级证书的申请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材料:提供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证明需含有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等内容,同时包含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3、申请方式: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4、特别提示:为确保考生能及时收到成绩证明,务必随函附寄如下图所要求的回函挂号件信封,信封上务必贴好邮资,务必填妥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挂号件信封的申请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