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上述标准双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