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作,指贵族役使劳动者在封地田亩中集体耕作;分地,指地主把土地分给个体农民耕种,收取地租。反映个体生产取代大规模强制性集体耕作,个体小农逐渐成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新兴地主阶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吕氏春狄·审分览》指出:“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迟也。”所谓“公作”,就是指奴隶在井田上的耕作,“分地”则是指封建制下的租佃制。这种“公作”与“分地”之间的区别,反映了没落的奴隶制与新发展起来的封建制之间的鲜明对比。因此,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孕育在奴隶制内部的封建生产关系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