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提示付款期限,银行的付款责任永远不能解除,对于出票人和付款银行来讲,是不公平的。
因为支票是见票即付,如果没有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什么时候都可以要求银行付款,有可能时间很长,这样,只要持票人没有来提示付款,出票人账户上都有保持足够的金额,以备持票人随时来提示付款。还是举个例子来说明更清楚。
假如出票人A签发了一张10万元的支票给收款人B,如果没有提示付款期,B可能会在5天后要求付款,也可以在3个月后要求付款,也可能1年后要求银行付款,反正支票是见票即付的。这样对于出票人A来讲,账户上要最低保持10万元的钱,因为你不知道持票人何时来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一年后要求付款,那么这一年的时间都要最低保持10万元。否则,他来要求付款时,你不能支付,就是空头支票,将会被罚款。这样,对于出票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只有银行付了款,出票人的责任才会解除。所以,我国票据法规规定了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支票,银行就不付款了。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催促持票人尽早去银行提示付款,以便使出票人尽早履行付款责任,完成票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