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把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相结合,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