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明确收养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资格
收养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收养协议将无效。
(二)写明收养协议具体内容
收养人和送养人需将双方达成的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加以明确,以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