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功能:
1.信用中介职能。商业银行作为货币借贷双方的“中介人”,通过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实现资本的融通,对经济结构和运行过程进行调节;
2.支付中介职能。商业银行作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货币保管、出纳和支付代理者,通过帐户上存款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基于储户存款,为储户兑付现款等,减少现金使用,节约流通费用,加速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周转,促进扩大再生产;
3.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把负债作为货币进行流通,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转化为存款,在存款不提或不完全提现时,专家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4.金融服务职能。商业银行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迈组可户要求,不但开拓金融服务领域,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实现资产负债业务和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