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运行: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财务指标:前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当前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资格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独立要求: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