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本质:美是引起人类生命主体精神有益性的整体和谐与统一。
美的规律:
1、美的事物的形式有着特殊的规定性,这是自美的观念产生后找到了应该说是附着的形式就一直存在着的。而且是不以审美主体的意识改变而改变的;
2、美的事物经常是以其鲜明生动的形式——色彩、声音、形体等诉诸人们的情感感受的。各种形式美更以突出的合规律性的自然形式(例如均衡、比例、节奏、韵律)成为美的对象;
3、美作为内容与形式的特定的统一,由于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多样性,物质世界的存在形式是多样的,因此这种统一也产生了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