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的房产证是有效的。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施行后,旧的土地证、房产证依旧有效,不受任何影响,只有在发生变更或者主动提出申请换证才需要变成不动产权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要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确保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在新的证书公布前申请登记的,继续发放旧版证书,新的证书公布后申请登记的,发放新版证书,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根据以上内容,可总结出,如果是对旧房屋维修、翻新,不改变原有房屋面积、结构,原房产证有效。如果将旧房屋拆除,重新建设新房屋。或者改建旧房屋。则房屋的面积、结构、成新发生改变,原房产证登记的信息已经不能真实反应房屋状况,视为房屋灭失,房产证应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