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不要。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时用人单位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