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役补助费标准为:军龄满2年的,标准为400元发放义务兵退伍补助费。士兵退伍时,均按其服役年限即军龄发给退伍补助费。其中入伍前系地方职工、未计领退职费的,按军龄计发退伍补助费;如入伍前系军队编内职工,未领退职费的工龄可与军龄合并计算计发退伍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医疗补助费标准:一等标准为150到200元;二等标准为100到150元;三等标准为50到100元;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工作的义务兵,不发给医疗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军龄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义务兵退伍军龄按周年计算后不满半年的,按下周年与上周年标准之差的二分之一加发;超过半年的,可按下周年标准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