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身份查明的方法有: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欠条等相关证据。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欠条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欠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欠条为打印稿,在债务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债务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2、如果债务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债务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债务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