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申请。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2)客体是否合格;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