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校门出入管理制度,学校人员出入校门的基本要求为: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2、上课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持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3、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
4、学生家长到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的需由教师本人到收发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5、学校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收发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6、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