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可以跨国邮寄。
1、对于邮递手机进境,海关总署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手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的物品,手机的进口税率为10%,完税价格由海关审核确定;
5、收件人可以去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也可以委托邮局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