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化学反应是否定量进行的方法如下:
1、重量分析。将待测组分经分离并灼烧至具有一定组成的物质称重测定,或者是加入适宜试剂使待测组分成为挥发物质逸去,从失重求得其含量 。
2、容量法。将待测物质或元素制成溶液,然后向此溶液中逐滴加入与该待测组分有定量反应关系的标准溶液,直至全部待测组分刚好反应完毕为止,从所消耗的标准溶液体积计算该待测组分含量。
3、比色法和分光光度法。在含待测组分的试液中,以待测组分本身的颜色,或加入某种试剂使形成一定的有色物质,然后与相应的已知浓度的标准系列比较,进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