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分类主要有:
1、按课税对象分类: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
2、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从量税、从价税;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价内税、价外税;
4、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独立征收分类:正税、附加税;
5、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6、按税收的形态为标准分类:实物税、货币税;
7、以管辖的对象为标准分类:国内税收、涉外税收;
8、按税率的形式为标准分类:比例税、累进定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