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离前在联合生产过程发生的费用汇总后确定联合成本。
2、联产品分离时的分离点或分裂点是最关键的在分离点就必须采用可行的分配办法,将联合成本分配于各联产品。
3、分离后,不需进一步加工即可销售或结转的联产品,其成本就是分配的联产品成本。分离后如需进一步加工的,继续加工费用为直接费用的可直接计入,为间接费用的应在相关的产品间分配计入。联合成本加上继续加工成本为该产品的销售成本在此方法下,联合成本是以分离点上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为比例进行分配的。如果联产品在分离点上即可供销售,则可采用销售价格进行分配。如果这些产品尚需要进一步加工后才可供销售,则需要对分离点上的销售价格进行估计。此外,也可采用可变现净值进行分配。 采用实物数量法时,联合成本是以产品的实物数量为基础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