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如来的正法规与律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体检证明到有缘的寺院。
2、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不可受戒出家的。
4、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
5、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
6、没有违犯国家法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
7、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心理健全、正常。
10、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