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法:
1、通知承建单位。监理工程师一旦发现工程中出现质量事故,首先要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建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的部位及与其有关联的部位的下道工序的施工;
2、承建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应详细报告质量事故的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修补缺陷的具体方案和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3、进行调查和研究。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事故报告,进行调查和研究。对一些复杂的工程质量事故,还应进行实验验证、定期观测或专家论证等工作;
4、监理工程师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凡是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有明显而又严重的质量问题,又无法通过修补来纠正所产生的缺陷, 监理工程师应对其做出返工处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