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科上班时间
户籍科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点到17点,中午不休息。
公安局户籍处主要工作业务:
1、审核和办理户口准予迁入。
2、居民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3、办理公民身份证重号、错号纠正。
4、本市人口信息查询、核对、更正纠错。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本科办理的有关户口业务。
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注意事项: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集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姓名的,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以变更。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户籍科属于哪个部门
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某人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2、某人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某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
如果某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如果此时某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
3、如果某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正规中文的“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亦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
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