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应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主要的区别是: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以及工程增减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