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犬东门岂可得乎?”这是秦相李斯在腰斩前,对他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黄泉的儿子,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一句有名的话。死在当头,能有心思说出这番言语者,非常人也。解释:小二子,你还记得嘛,那时候,我领着你们哥儿几个,牵着一串黄犬,出上蔡东门去猎兔的情景么?看来,这样的闲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
李斯散文现传四篇,计为《谏逐客书》《论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
李斯作品除上述散文外,还有碑铭。秦始皇先后曾五次巡行天下郡县,其中自始皇二十八年至三十七年四次巡行中,都命李斯刻石记功,计有《邹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碣邪台刻石》《之罘刻石》《东观刻石》《碣石刻石》《会稽刻石》等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