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包括以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科技馆组成的主体建筑以及东西两广场、电影城、演艺中心、会议报告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是一个集文化、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大型文化公建设施群。
2,厦门美术馆。围绕美术馆的性质和任务,开展美术馆学的研究,美术思潮的研究、审美教育的研究,藏品及其作品和收藏对象的研究,展览、陈列艺术的研究和保管、陈列有关的科学研究等。
3、厦门文化馆。一个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和广大群众终身教育的课堂,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导性业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