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建议书是行政复议建议书的简称。
行政复议建议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针对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时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时使用的法律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舞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行政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主送单位名称;
2、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3、发现的问题;
4、建议等。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时应力求简明、扼要、切中要害,引用法律、法规要具体;
5、建议书是拟制式文书,填写时应注意编号。制作完毕后,复议机关要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