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有下列计算方式: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与时长,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
3、主合同对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计算。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