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除残障认识外,周围50米没有有烟草证的烟店)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第二条固定的经营场所要求必须是门市房,第三条对布局的要求是在50米以内没有零售的业主。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经营场所相片到经营场所所在辖区的烟草专卖管理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相关部门自受理市民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20个工作日内将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经营场所进行核实及现场勘验,并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